一、门诊就诊须知
1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:
① 发热(体温≥37.3°C);
② 近2周内从国外疫区返回或经湖北等疫区旅行、居住史者;
③ 近2周内有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;
④ 境外人员;
⑤ 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者。
2、请实名就诊,正确填写联系手机等信息。
3、请严格遵守“一患一诊室”,尽量减少陪同人员。
二、住院陪护须知
1、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陪护
2、确需陪护的住院患者,原则上一患一陪;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具备完全照护他人的能力。
3、陪护人员自觉遵守医院及病区有关陪护规定。
三、住院探视须知
1、我院谢绝非必要的住院探视
2、如确有必要,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探视登记
3、禁止以下人员来院探视:
① 有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;
② 患有传染性疾病者;
③ 孕妇、儿童及免疫力低下者;
④ 近2周内从国外疫区返回或经湖北等疫区旅行、居住史者;
⑤ 近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者或确诊患者。
4、探视者应自觉配合医院及病区诊疗管理规定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妨碍或干扰正常医疗秩序。
四、来院公务人员须知
1、请自觉戴上口罩(自备),做好个人防护;
2、进入医院,均需测量体温,并请出示身份证、公函等有效证件;
3、请配合做好手卫生工作,医院在各诊疗场所的出入口均配备免洗手消毒液(免费提供);
4、请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有无以下信息:
① 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;
② 近2周内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、居住史;
③ 近2周内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。
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
2020年3月